文字所代表的語音是任意的(arbitrary),這個語言學上的基本概念我完全瞭解。純粹在聽覺上來說(不涉及語音認知),ㄣ韻和ㄥ韻無分軒輊,把 G 唸成「居」也不會比較難聽,我個人對這些音也沒有特別的偏好。但如果考量權威機構所訂立的語文規範(例如教育部所頒行的標準國音),以及教育體系在我們語音認知上所建構的標準,那麼,任何一個受過教育的人,對於不合規範的「音值」(phonetic value)感到不舒服、甚至嫌惡,是再自然不過的。這是文明社會的必然現象,中外皆然。一般市井小民發音不準,對社會影響不大;但如果語文教師、播音人員、記者/主播發音不當,勢必對大眾產生誤導,扼殺兒童的語音認知能力,甚至可能影響其智能發展。
我充分理解,每一種語文都會在歷史的演進中,自然發生一些語音的變遷。例如英文 night 一字為什麼會帶有 “gh” 這兩個不發音的字母呢?因為幾個世紀以前 “gh” 是要發音的,後來這個字音改變了,但拼法照舊,於是今天留下了不發音的 “gh” 在其中。如果漢語隨時間推演而發生語音的變遷,也是正常現象,不足為奇。但今天在台灣所發生的,並不是群族語言自然演生的變異,而是劣質大眾傳播媒體形塑出來的語文環境──一個急速劣化的惡質語文環境。(如果您瞭解傳播學中的「守門人」(gatekeeper)機制,並且對照一下英美等國的大眾媒體運作,大概就能瞭解我所說的是什麼了。)